:::
個人提案
議員提案 第140169號 財建
案由:台北市各局處、各商圈因應節慶或振興在地舉辦許多活動,以求吸引民眾參與,然而,民眾卻在活動結束後就散去,人潮並沒有形成具有持續性的商機。箇中癥結在於每次活動都缺乏跨局處、跨商圈串聯,導致無法創造1+1>2的效益,產業局應主動串聯局處與商圈,打造台北市商圈廊帶,振興台北產業動能。
提案者: 顏若芳,趙怡翔,林延鳳,何孟樺,張文潔,洪婉臻,王孝維,林珍羽,陳宥丞,黃瀞瑩,徐立信,郭昭巖,李芳儒,葉林傳,戴錫欽,張斯綱,林杏兒,林亮君,王閔生,陳慈慧,許家蓓,詹為元,許淑華,簡舒培,陳賢蔚,李建昌,耿葳,秦慧珠,鍾佩玲,曾獻瑩,陳怡君,張志豪,王世堅,
議決文:照審查意見通過。
議決會次:民國112年11月22日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來文文號:第1120150712號
審查日期:民國112年11月24日
審查意見: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發文文號:112.11.24議財字第11205002310號
備註:財政建設委員會議員: 郭昭巖(一召)闕枚莎(二召)秦慧珠 顏若芳 洪婉臻 張文潔 林亮君 葉林傳 汪志冰 鍾小平
程序紀錄:
程序委員會審查:第14屆第10次會議
審查意見:交付財政建設委員會審查。
大會一讀: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審查意見:交付財政建設委員會審查。
分組審查: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
審查意見: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大會二讀: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議決文: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9次會議
辦理情形:112.12.04府授產業商字第1120150712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顏若芳等議員提案:「台北市各局處、各商圈因應節慶或振興在地舉辦許多活動,以求吸引民眾參與,然而,民眾卻在活動結束後就散去,人潮並沒有形成具有持續性的商機。箇中癥結在於每次活動都缺乏跨局處、跨商圈串聯,導致無法創造1+1〉2的效益,產業局應主動串聯局處與商圈,打造台北市商圈廊帶,振興台北產業動能。」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24日議財字第11205002310號函。 二、為凝聚商圈未來發展方向及促進商業發展,本市商業處透過「點、線、面」串聯商圈資源帶動觀光消費,以特色主題活動再造台北商圈百年風華,每年規劃辦理超過90場以上商圈產業活動,並透過商圈定位分級與店家輔導策略,依商圈特性分別定位為觀光遊憩型、目的消費型及在地特色型,依其屬性、規模予以分級適性輔導;並持續透過精進商圈提案補助、建構商圈輔導藍圖、帶狀商圈盤整串聯及跨局處整合行銷四項策進作為,共創共榮和諧的商業環境,形塑商圈產業品牌活動特色,進而活絡經濟。 三、本市商圈數量眾多、緊鄰密集且商圈組織亦逐年增加,而商圈發展需思考之面向涵蓋文化、宗教、觀光景點等多元要素,需串聯商圈組織間之資源及整合投入局處之力量,故本市商業處在現階段之商圈輔導基礎上,以建構商圈廊帶為目標,透過專案全面盤點商圈發展現況、彙整國內外商圈發展標竿案例及進行資源與需求訪談同時蒐整在地商圈代表意見,並邀集專家學者共同研擬商圈廊帶藍圖架構,依持續發展量能、商圈廊帶合作效益、觀光消費潛力等遴選原則,擇定112年以萬華商圈廊帶作為示範案件,持續逐步綜整擬定商圈廊帶短中長期之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以利後續陸續依據商圈地理區位、類型等不同條件進行適性規劃,逐年分案規劃發展策略藍圖,串聯商圈廊帶資源,帶動活化發展。 四、另為因應大巨蛋辦理活動帶來的人潮及商機,本市商業處規劃透過人行設施改善、串聯行銷引導及東區商圈導客活動等三面向策略,共同改善周邊消費環境,於112年度大巨蛋預備賽及亞錦賽活動期間,由在地商圈協助共同募集店家提供優惠,並於113年延續前揭計畫,規劃於大巨蛋舉辦大型賽事期間,適時適量派發特約店家消費抵用券,活絡本市商圈發展。 五、本府將持續整合跨局處資源,延續推動在地化、產業化及國際化三大活動自評指標,召開跨局處會議研議,將各局處特色主題活動與鄰近之商圈、市場及人文景點等結合,發揮串聯行銷之綜效,展現本市多元特色魅力。
執行情形:尚未回文